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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誆有2400點文化幣出售 爽花台南男千元遭訴
家住桃園市蘆竹區的蘇姓女子,去年6月下旬見蘇姓男子在網路貼文想收購「文化幣」,於是主動聯繫並謊稱手中有2400點文化幣可出售,對方在蘇女聯絡後2小時內將1040元轉入蘇女提供的帳戶,蘇女當下立刻提領1000元花用,後因蘇男未收到文化幣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偵結,將蘇女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起訴事實指出,21歲蘇女去年6月間見家住台南的蘇姓男子在臉書社團內張貼想收購文化幣的訊息,蘇女見狀,同月22日上午10點2分主動以臉書Messenger功能與蘇男聯絡,向對方佯稱手中持有的2400點文化幣可供出售,雙方談妥以1040元收購。
蘇男當天中午12點59分立即將1040元轉帳至蘇女向不知情廖姓前男友商借的中華郵政帳戶內,蘇女隨即等在ATM旁,待對方的錢一轉入,立刻於4分鐘內提款1000元花用;由於蘇女未依約交付文化幣,隨即將對方封鎖並失去聯繫,蘇男才知受騙,氣得向台南市新營警分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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