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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 男友作證談補薪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台北地院昨天以證人身分請高虹安作證。高證稱,助理人力有調整,辦公室依工作量核算薪資,強調助理加班都超過法定上限;高的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作證則說,高曾經要求助理銷毀手機、刪除電腦紀錄。
高虹安由前公關主任王郁文聲請作證,高虹安說,黃惠玟向她介紹零用金制時,她不確定用在立法院社會觀感好不好,「當然,現在看起來是很差」。
高虹安上月提出二千頁手機LINE加班資料作訴訟證據,檢方質疑來源。高虹安說,二○二二年十一月她更換淡紫色蘋果手機,舊資料沒有同步轉移到新機,後來在租屋處找到舊電腦存檔,再整理出加班證據。
合議庭也傳高虹安男友前助理李忠庭。李證稱,高二○二○年透過中國微信匯給他二萬一千元人民幣作為扣薪後補償,檢方問有無申報所得稅?和零用金是否有關?李說沒申報,不是為了避稅,也和零用金無關。
高辦裝潢費一事,李說廠商是他推薦,高虹安找設計師,同仁都有參與風格、隔間需求討論,他共付廿萬八千元裝潢費。
高虹安二○二二年十二月遭搜索、約談,陳奐宇當天在調查局北機站說,媒體爆料後,高虹安要他與前行政助理黃鈴惠去新竹商談,告訴他們助理費案不要隨便發言。
陳說,高虹安說已請好律師,要求把手機資料刪除,還說刪除的資料有可能還原,最好將手機銷毀,另要求黃鈴惠將電腦裡資料刪掉。
當時只有他、黃鈴惠、高虹安在場,黃鈴惠答應會刪掉電腦裡資料,高請他回台北時轉告黃惠玟知道;檢方詰問陳奐宇是次筆錄是否實在?陳回「我說的都實在」。
高虹安昨晚回應,一切配合司法程序,相信法官會依據法律和客觀事實證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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