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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廣場所有權訴訟 NET、市府、大日9名律師攻防

主富服裝公司(NET)以基隆市政府為被告,訴請法院裁判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市府反訴NET占用商場,要求返還。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雙方律師在審判長前攻防,針對所有權歸屬、2至4是否為獨立空間、NET是否獨立出資等爭點陳述意見。開庭2小時半後結束,法官宣布6月5日再次開庭。

東岸立體停車場原來是地上1層、地下4層建築,因為頂樓為和平廣場,在地人多稱為東岸廣場。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以OT案招商,由大日得標營運。大日後來引進協力廠商NET,並增建2至4樓。大日負責停車場營運,NET負責商場營運。

去年底租約期滿前,基市府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NET主張地上2至4樓為其獨自出資增建,擁有產權。市府今年1月31日、2月1日辦理點移交作業,引發NET不滿,指控市府行為如強盜,並提起民事訴訟,尋求法院裁判所有權歸屬。

基隆地院今天開庭,市府和NET各派2名律師出庭。市府提出反訴,要求NET返還建物,並委由3名律師出庭。大日公司認為與這起民事訟訴有利害關係,用參加人的身分委由2名律師出庭,因此法庭共有9名律師,在審判長前論辯。

NET的律師用簡報檔案陳述東岸廣場招商始末,主張2至4樓建物是由NET獨自出資興建,具有獨立出入口,是獨立建物,因此擁有所有權。基隆市地政局今年3月7月將所有權登記在市府名下,不符合法令規定。

東岸廣場的地址是仁二路236號,市府律師說,NET沒有東岸廣場土地持分及所有權,NET並非獨立出資興建2至4樓,通往2至4樓的樓梯也非獨立存在,目前也沒有仁二路236號2、3、4樓地址,因此不存在2至4樓建物所有權。

大日律師表示,大日與NET在2017年簽定的契約第1條,載明NET承租範圍是2至4樓,NET既然是承租人,就不可能是所有權人,道理很清楚。此外大日公司提供NET租金折讓,形同為新增建物出資,NET並非獨自出資者。

NET委任律師陳義文未出庭,他在庭外表示,東外廣場增建2至4樓,每一筆錢絕對都是NET出的。大日所說的出資,實際上是土地使用權折抵的概念。NET不是土地所有權人,但是建物所有權人,因此要支付類似「地租」的費用。當年增建有很長的興建期,大日為此提供興建期間優惠做為折抵,那是另外一回事,無關出資興建。

東岸商場所有權產生爭議,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圖/基市府提供
東岸商場所有權產生爭議,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圖/基市府提供
主富服裝公司(即NET)訴請確認東岸商場所有權,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記者邱瑞杰/攝影
主富服裝公司(即NET)訴請確認東岸商場所有權,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記者邱瑞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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