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新竹男騎車尾隨2正妹拍照 跟蹤騷擾罪遭法院判拘役
吳姓男子去年8月間騎機車在新竹市區閒晃,連續看上兩名外貌姣好的女子,就騎車一路尾隨,並盯著對方觀察,持手機不斷拍攝,由於吳的行跡詭異,讓兩名女子嚇破膽,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將吳依兩個跟蹤騷擾罪判刑,應執行拘役38日。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13日,吳男騎車在新竹市閒晃,看見一名女子外貌姣好,即騎車尾隨,並駐足觀察、持手機拍攝對方,藉此反覆持續騷擾,使該名女子心生恐懼,向警方報案。
同月23日,吳男又騎車在路上閒晃,鎖定另名外貌姣好的女子,趁對方正在尋找機車停車位,便尾隨觀察,等對方停妥機車,吳便持手機開始拍攝對方,同樣將該名女子嚇破膽,向警方報案。
法官認為,吳男於社會生活、人際相處未守分際,與兩名女子素昧平生,卻違反對方意願進行跟蹤騷擾行為,考量吳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兩人和解,審酌依兩個跟蹤騷擾罪各判拘役25日、15日,應執行拘役38日,易科罰金3萬8000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