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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南區資源回收廠爆工安意外…工人遭積灰砸死 業者未提供防護衣判4月
高雄李姓工人在南區資源回收廠清理爐內積灰時,遭塊狀積塵砸傷,李男送醫有95%三度燒燙傷,急救後不治,承包的機械公司王姓負責人坦承疏失,沒有讓李男穿著防護衣,今被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前年辦理爐內積灰清潔,由王男公司承包,同年7月21日,李姓男子被指派到2號爐內工作,卻不慎遭內壁長期堆積的塊狀積塵砸傷。
因積塵高溫,李男遭砸後臉部、雙側頸部、胸腹部、背部、四肢、生殖器等部位受到95%三度燒燙傷,送醫急救後不治。
檢警調查時,王姓負責人坦承沒有提供防護裝備,讓李男穿著進入高溫的爐內作業,被檢方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賠錢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王男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就指派李男到有危險性的場所工作,輕忽作業安全規定。
法官考量雙方已和解,王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雇傭李男的機械公司,則依違反職安法判罰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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