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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樣學樣?詐團律師洩密案 鄭鴻威的律師也搞洩密遭起訴
執業律師鄭鴻威被控回傳偵訊內容給詐騙集團首腦,涉犯洩密等罪,自今年2月間遭羈押禁見至今。檢方追查,發現鄭鴻威偵訊時聘請平安恩慈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劉育年擔任辯護人,並在鄭遭羈押禁見後,將TELEGRAM帳號密碼外洩給助理。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洩密等罪起訴劉,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全案源於,北檢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逮捕相關車手並聲押,並從扣案手機中,發現律師李明潔及楊雅涵等律師趁著陪偵機會,記錄檢察官訊問筆錄內容,或藉聲押庭閱卷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傳送偵查內容給鄭鴻威,再由鄭鴻威傳給詐團首腦,協助幕後主嫌成功逃過法網。
檢方執行數波搜索約談,陸續向法院聲押鄭鴻威、律師黃耕鴻及鄭的助理林佳毅等人獲准。
檢方查出,劉育年執行選任辯護人職務,前往看守所接見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鄭鴻威,詢問僅有鄭知悉的通訊軟體TELEGRAM帳號密碼等內容,再告知鄭鴻威的妻子與胞姊。
不過,在檢警蒐證完全、或解除羈押禁見之前,為了防止鄭利用手機、電腦,刪除通訊軟體訊息與利用通訊軟體聯絡他人,商討串證滅證事宜,鄭鴻威的通訊軟體帳密屬於嚴禁對外流出的偵查秘密。
檢方指出,劉育年明知鄭鴻威遭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於今年2月7日至同月27日間某日,接收鄭鴻威郵寄的信件,信紙上載明TELEGRAM帳號密碼,指示林佳毅等人登入TELEGRAM系統聯繫客戶、另指示他人輾轉將帳密資訊給林佳毅,涉嫌洩密。
檢調上個月搜索約談劉育年,複訊後請回。劉育年於偵訊中坦承犯行,檢察官依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提起公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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