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羈押禁見被告傳訊給詐團同夥 律師涉洩密遭訴
北檢偵辦律師為詐騙集團辯護洩密案,查出鄭姓主嫌辯護人劉姓律師將羈押禁見中鄭男的訊息告知鄭男家人,指示同夥繼續承接詐騙集團案件。北檢今天依洩密罪起訴劉男,聲請簡易判決。
檢調偵辦詐騙集團案時,發現有律師利用陪偵或閱卷時獲得偵查秘密,並利用通訊軟體傳送偵查內容給詐騙集團成員,涉嫌刑法洩密、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
台北地檢署今年2、3月間展開2波偵查行動,搜索、約談8名涉案律師,並將主嫌、鄭姓律師及林姓助理等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有涉案律師被檢察官諭令交保或請回。
檢察官發現,鄭男在羈押禁見期間,以郵寄方式寄給辯護人劉姓律師自己的通訊軟體帳號、密碼等偵查核心訊息,劉男再把這些訊息交給鄭男家屬,由鄭男家屬轉告同夥,並指示同夥利用通訊軟體聯繫客戶,以及繼續承接詐騙集團陪偵案件。
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起訴劉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