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司改會要求修改監所外部視察小組遴選委員辦法
2020年7月15日新《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施行後規定各監所應獨立設立「外部視察小組」,但視察委員的遴選卻有球員兼裁判等弊病,民間司改基金會常委羅士翔等人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第3屆委員的遴選應加以改革。
羅士翔表示第1屆外部視察委員遴選時,51個矯正機關中,高達67%有34個監所外部視察小組所有的委員都是監所自己找的,完全沒有任何外界推薦的委員,容易發生球員兼裁判的亂象,原本讓陽光照進監所的法案無法發揮作用,第2屆辦法雖然有修正,但是很多由監所推薦的委員卻轉由民間推薦,致遴聘問題之根源未除,從而產生後續亂象。希望在第3屆委員遴選時能再防堵弊端,揭露遴選委員利益衝突資訊與落實遴選規定,以確保外部視察小組的外部性與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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