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圓環駁火釀一死 槍手當庭捧200萬現金求和解
綽號「瘋狗彬」張旭彬等人前年6月與洪啟文喝酒時發生口角,張聯繫吳豐雄邀洪等人談判,兩派人馬在歸仁圓環駁火至少35槍,洪、吳均中彈,洪送醫不治,一審吳被判13年、張則判4年6月上訴,台南高分院今開辯論庭,吳捧200萬現金表達和解之意,但與死者家屬所提仍有落差。
鑑於雙方有意和解,經院方出面調解,吳籌措200萬元,死者家屬則提出600萬賠償金額,調解未果,吳仍透過友人出面斡旋。上午開庭時,吳捧200萬現金到場,洪妻說,雙方金額上無法達成共識,再加上最近家裡辦喪事很忙,無心思考此事。律師說,如達成和解,再向庭上呈報。
吳豐雄僅就量刑上訴,他否認有殺人犯意,指正當防衛,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他說,他是中槍後才會予以反擊,目前積極和對方和解,但在金額上無法達成共識,他有小孩和家庭,如在能力範圍許可下會盡量借錢,請庭上給他機會,可以彌補被害人家屬。
張旭彬否認非法持有改造槍械,主張無罪。然而,同案江、游姓兩男原審被判無罪,經檢方上訴,江、游也主張無罪。
檢察官指出,吳雖主張正當防衛,但自死者身後開槍,經專家鑑定認影像過於模糊,無法判斷其開槍順序,依現有事證至少同時開槍,吳並不適用正當防衛。
洪妻律師認為,是吳先對洪開槍的,且吳等人供稱第一槍朝對方轎車開致後玻璃窗受損,再加上該彈道與洪車輛行進方向不符。即便第一槍是誰開的無法判定,洪將車開走時,吳還換彈匣從後掃射,致郵局彈痕纍纍,原審認防衛過當,家屬無法接受。全案預定5月28日宣判。
檢警調查,洪男前年6月9日凌晨與綽號「瘋狗彬」張男位在安平區租處飲酒時發生口角糾紛,張涉持酒杯丟向洪,洪自認面子掛不住,反嗆「好膽來歸仁!」,雙方約在歸仁圓環談判。張通知小弟吳男、游男搭乘江男所開的白色豐田轎車前往,洪則搭楊姓友人所開黑色BMW黑色轎車赴約。
清晨5時許,洪抵達圓環時,發現對方白色車輛已停在小北百貨店前,坐在駕駛座旁的洪搖下車窗,持改造手槍開槍。吳也從駕駛旁座位起身,取出突擊槍走向洪互開,洪得知中槍後,即由楊開車駛離現場,吳見狀還補了數槍,直至巡邏員警聽聞槍響趕到現場,吳則搭乘江駕車逃逸。
警方追查,洪受傷被楊送奇美醫院急救,仍宣告不治。吳左腰中槍則被丟包在成大醫院急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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