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台南男帳戶半個月遭盜領167萬 調閱監視器竊賊竟是他
台南陳姓男子今年初將農會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交付女友的王姓外孫,委託王到ATM代為提款5次,未料,王趁未歸還提款卡之際,每次提領11萬至12萬元現金花用,約半個月提領共14次、計167萬元,行員通知陳後報警,法官認王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王是名水電工,為陳前女友的外孫,陳今年初將其農會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交付王,委託王1月、2月到農會自動櫃員機代為提款5次。王未經陳同意,趁未歸還提款卡之際,接續提領現167萬多元,以供己花用,使用完畢後再將提款卡歸還。
後因農會職員發現該帳戶有異常出入,通知陳的二嫂後確認遭人盜領,陳報警處理,經警調閱相關監視攝影畫面,發現盜領者竟是王。
王坦承犯行,與陳等證人於警詢證述相符,並有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監視攝影畫面照片、農會帳戶存摺及其歷史交易明細等,認事證明確。
台南地院審酌,王四肢健全,具正常工作謀生能力,卻不思以正當途徑取得財物,竟趁陳委託提款之際,盜領其帳戶內款項,顯見其漠視他人財產權,法治觀念薄弱,所領取款項金額不低,且均已花用完畢。法官認他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1年,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167萬多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