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人赴柬「月領」1萬 人蛇兄弟檔未來入監當同學
高雄黃姓兄弟檔及趙姓男子以高薪騙台灣人到柬埔寨從事詐騙,成功招募6人赴柬,3人回台後,被檢方依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黃姓兄弟檔被判刑2年及2年4月,趙男則被認為犯罪行為地在國外,組織犯罪公訴不受理,詐欺則因罪證不足,判無罪。
檢警調查,黃男(28歲)與胞弟(21歲)先由大陸詐騙集團招募入夥,負責人事工作,但收入並不高,找到1人到柬埔寨,每月也僅獲得1萬元台幣報酬。
兄弟倆為了不讓集團失望,先在臉書刊登工作訊息,假稱「電腦操作,一個月一、二千元美金」、「單純到柬埔寨打字,底薪一千美金」,吸引被害人上門。
前年6月間,黃男等人陸續招募劉姓、黃姓、湯姓等6名「打工族」,辦妥機票、護照後遠赴柬埔寨,結果一下飛機,護照等個人證件就遭黃男等人收走,隨即搭車前往柬埔寨「太平洋園區」,剛抵達還沒時間安頓就開始拿起電話工作。
其中有兩名被害人夫妻,抵達後發現高薪工作根本是在做詐騙,不願服從還遭園區工作人員痛毆,經轉賣至西港的「凱旋園區」,由趙姓男子接手安置,後來夫妻趁機逃離園區,找上一家台灣人經營的飯店,成功對外求援才順利回台。
另有2人自行脫困離開園區,還有被害人被逼著從事詐騙,達到業績要求後,才以「工作期滿」成功回台。
檢警獲報後展開偵辦,趁黃姓兄弟檔、趙姓男子返台時將3人逮捕,兄弟倆坦承招募台灣人到柬埔寨從事詐騙,但招募對象離台前,都知道去柬埔寨是做詐騙。
檢方偵結後,依據被害人筆錄及雙方往來的微信對話紀錄,依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等罪將黃姓兄弟檔、趙姓男子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依據兄弟兩人證詞,認為兩人與詐騙園區關聯匪淺,且有相當程度的參與,屬該犯罪組織成員之一,因兩人供述明確,依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兄弟合併各處2年及2年4月有期徒刑。
至於另名趙男,法官認為他是抵達柬埔寨後,才從其他園區轉至「凱旋園區」,趙男將兩名台灣人從「太平洋園區」招募至西港的「凱旋園區」,因犯行都在國外,台灣法院對於該犯行並無審判權,判決不受理,詐欺罪部分則因罪證不足,判無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