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北市前議員林穎孟告助理求償 上訴遭駁回
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不滿助理指控她挪用公款、詐領助理費、請生理假須拿出憑證、議會慣老闆、草包加低能等,提告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林家宇和3名前助理妨害名譽,檢方不起訴;民事部分,林穎孟要求5人賠償380萬元並刊登判決,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林女針對敗訴部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仍駁回,可上訴。
林家宇、吳香君等人2020年投訴媒體指林穎孟表裡不一,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挪用勞健保補助款、女助理請生理假要有憑證等,批「議會慣老闆」、「假面甜心」、「專業幕僚的能力就是把草包包裝成無害的小白兔」。
5人陸續被林穎孟解雇並提告。刑事部分,檢方認為助理指控非全無所本,處分不起訴;民事部分,林穎孟要求5人連帶賠償200萬,林家宇、吳香君應連帶給付150萬,另歐陽姓助理應賠償30萬。
北院認為林家宇等5人爆料的內容,是先論述基礎事實再評論,非單純的事實陳述,屬於意見表達;另根據雙方協商生理假需要憑證的對話錄音、勞健保款項的電子郵件,認為評論「議會慣老闆」、「選前一套選後一套的政客」、「假面甜心」、「把助理的勞健保費用拿去周轉」,非全然無據。
北院指林穎孟當時身為北市議員,屬於公眾人物,5人投訴內容有關勞資爭議、補助款、助理費用支出,都和議員職權有關聯,涉及公眾事務領域的事項,政治性言論應給予最大言論自由限度保障。
林穎孟上訴,但縮減求償金額為350萬元。高院民事庭認為「請生理假需附憑證」的言論,與事實大致相符,非憑空捏造。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