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遭病患求償130萬 5月8日再開庭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牙醫師陳幸妤被周姓女子指控醫療糾紛求償案,今天下午3點台南高分院開準備程序庭,周女指控陳幸妤有醫療疏失造成她植牙不當,造成她健康及精神上受損害,求償130萬多元。陳幸妤未出庭由委任律師蔡淑文辯護說,醫事審議會委員會已鑑定陳幸妤沒有醫療疏失,周女雖上訴但沒有提出新事證請法官查明。法官最後宣布結束準備程序庭,訂5月8日上午9點30分再開庭。
周姓女子提告指出,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5月10日間,她由陳幸妤替她進行門齒植牙及假牙療程,已支付15萬元。陳幸妤使用使用長短、效期不一植牙產品,又於製作假牙時,假牙印模中途由助理接手,助理搖動牙齒拔起齒模,致她左邊植牙處往左第二顆牙齒因此往外爆出,還不當割除她的牙齦肉,害她健康及精神上受損害,求償130萬餘元。
周女要求陳幸妤賠償慰撫金50萬元,另工作損失、重新植牙費用及醫療費用80萬2千500元,總共130萬2千500元,她並出示一張照片說,這是植牙前照片,再賠多少錢也沒有辦法恢復她植牙前美貌;律師蔡淑文說,這張照片不知拍攝的時間或是有修圖過,難以辨識是植牙前或是植牙後的照片。
據了解,此案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醫療鑑定認定陳幸予無疏失,陳幸妤在替周女植牙時,植體深度、長短,符合一般診所醫療水準,周女也無法證明她受植牙手術後有造成牙齒爆出。一審法官認為,周女在2021年5月10日要求陳幸妤將已裝上的接牙釘摘下以戴上活動假牙,是周女自己無意讓植牙療程繼續,陳幸妤除了無疏失也無給付不能的情形,判陳幸予勝訴免賠。
民事部分一審陳幸妤委由父親前總統陳水扁打贏官,判陳幸妤免賠。周女不服提出上訴,今年2月19日台南高分院首度開準備程庭前,陳幸妤解除由父親當訴訟代理人,改委任律師蔡淑文擔任辯護律師。周女另控告陳幸妤業務過失傷害刑事部分,檢察官認為陳幸妤並無疏失,已予不起訴,周女再議也遭台南高分檢駁回,陳幸妤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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