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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抓10次關也不怕?永康男出獄繼續酒駕又碰見警察
台南永康鄭姓男子昨天深夜騎機車有點搖晃,路過員警撞見追上前就聞到濃厚酒氣,酒測果然超標;沒想到員警一查發現他竟然被查到酒駕高達10次、沒查到的酒駕次數恐怕更多。沒想到去年才出獄,又抱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又被查獲,今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永康派出所長莊大成表示,他與警員林忠毅昨晚在永大路三段發現鄭姓男子騎車搖晃,攔停酒測超過標準,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本來以為是一般未肇事酒駕,移送前查詢相關紀錄,發現他之前已被查獲高達10次,幾乎平均每年都會被查到一次。
經查鄭姓男子不到50歲有正常工作,唯一的休閒喜好就是喝兩杯再回家,但他酒後並無肇事致人傷亡紀錄。即使因為酒駕次數太多,去年已經被判刑入獄六個月,嚴重影響四個孩子與家人生活,還是改不了,這次被逮恐將再入監服刑。
警方表示,永康分局今年1月起到3月28日累計已取締酒後駕車223件,平均每天超過兩件,將持續嚴格取締酒後駕車。
永康分局長邱顯良表示,111年酒駕修法後酒駕罰則更為重,包括初犯致重傷或致死,沒入車輛、酒駕累犯累計期限,延長到10年並得公布姓名、照片。呼籲駕駛人勿貪杯心存僥倖,謹記飲酒後不碰車輛,多請代駕或叫計程車,保護自己與周遭用路人安全。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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