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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駕車衝撞臨檢站 北市警開3槍逮人判刑6月
新北市周姓男子前年涉對妻子家暴,新北市海山警方獲報到場,周駕車衝撞警車後,一路逃往北市,欲強行闖過北市警方臨檢站,遭萬華警方連開3槍當場被逮。新北地院日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警方於2022年12月2日晚上10時接獲周姓女子報案,指稱板橋區三民路2段發生家暴事件,需要警方到場協助,轄區海山警分局埔墘派出所員警到場,當場未發現有家暴等情,但下樓後發現遭指控涉家暴的周男(55歲)欲駕駛黑色汽車離開,警方為釐清事發經過,要求停車受檢,不料周男拒檢駕車加速由板橋區經華翠橋逃往台北市。
海山員警開警車一路尾隨等待時機欲攔停,在華翠橋上遭周男以左側車身衝撞警用汽車,逃至北市在萬華區艋舺大道與雙園街口時,周男欲強行通過萬華警分局莒光派出所設置路檢點,莒光所員警見狀對周男汽車連開3槍,雙方警方上前合力將周男壓制逮捕,警詢後依法送辦。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周男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嫌,去年10月從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日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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