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酒駕迴轉害男大生撞癱 未來55年他要賠上千萬
高雄溫姓農夫酒駕上路,迴轉時和21歲陳姓機車騎士碰撞,陳男倒地受重傷,被診斷一輩子只能臥床,溫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7月確定,陳男向他求償1700多萬元,法官認為溫男要負責陳男往後55年看護費及不能工作損失,計算後扣除保險、陳的3成過失責任,溫男仍要賠償1037萬餘元。
判決指出,2021年11月30日下午2時許,溫男酒後開車上路,行經美濃區中興路2段時突然迴轉,當時騎在對向的陳男閃避不及,撞上溫男的貨車,陳男連同後座涂男倒地。
陳、涂兩人送醫後,涂男多處骨折,幸無生命危險,陳男傷勢嚴重,傷到腦部,雖然撿回一命,但腦部機能受損,影響視、聽、語、味、嗅能,且四肢僵硬及機能退化,無法恢復生活自理能力。
警方對溫男施測,溫呼氣酒測值僅為每公升0.24毫克,雖然不高,但已超過法定標準,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法院審理後,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判溫男7月徒刑確定。
重傷的陳男年僅21歲,卻終生只能臥床仰賴他人照顧,陳的家人事後對溫男求償,包含看護費、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合計向溫求償1778萬5124元。
橋頭地院旗山簡易庭審理時,溫僅對陳男是否達不能自理程度抱持懷疑,其他看戶、不能工作損失等求償費都無意見,只希望法官減少一點賠償。
法官認為,陳男雖接受復健治療,但仍有肢體、語言障礙,並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獲准,可見他日常生活需要完全依賴其他人協助,已毫無自理能力。
法官依據公式,以陳男平均壽命還有55年計算,每月看護費要3萬元,扣除利息後,剩餘55年看護費仍要966萬元;不能工作損失則以基本工資2萬5250元計算,到陳男65歲退休時,扣除利息也有711萬9729元。
法官認為,陳男傷勢嚴重,精神慰撫金應以100萬元計算,所有求償金額加總後,陳男可向溫男求償1778萬5124元,考量陳已領取200萬元強制險,另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有3成過失責任,計算後判溫要賠償陳男1037萬餘元。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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