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想買新款iPad Pro、iPad Air?「蘋果官方沒說的11件事」充電頭悄消失、全改用eSIM

高醫接恐嚇信「要放危險物品」!院方報警處理

博弈「打手基地」鬧人命…二審認管理者非殺人主嫌 判4年半

九州博弈集團在台中大雅成立打手基地,由管姓男子負責,但管與北部連姓男子有宿怨,連去年初揪眾南下尋仇,雙方大打出手,釀1死3傷,二審今審結宣判,一審原認定管男是共謀殺人的主嫌,二審撤銷原判決,改認定管男是主持犯罪組織,改判4年6月,與一審認定是殺人,判刑17年刑度有別,其餘涉嫌殺人的林男等人,則獲判12年至14年不等徒刑,都比一審刑度略輕。

檢警調查,九州博弈集團為壯大事業,找來管男(50歲)負責台中市大雅區打手基地,基地內有辦公室、籃球場、健身房、擂台等設施,支付成員4萬至20萬不等酬勞,每月依忠誠度、凶狠度、體能等項目考核給薪。

管在籌設時因連男勾結北部幫派、私吞款項,管在2020年10月間,率人強押連到雲林關狗籠、毆打施暴,連不滿在2021年初時,找來施男等人南下尋仇,趁隙在基地辦公室,持刀砍管手腳、鐵鎚重擊頭部,管方人馬找回人力支援後反擊,連一方敗走四竄,但連與施、謝三人被包圍制伏在地。

管方人馬痛毆連等三人,其中連被鐵管猛擊頭部,還被改造手槍射擊左大腿,甚至被鐵鎚釘右腳鐵釘數次凌虐,連傷重不治,施、謝則是送醫後脫險。

台中地檢署在2021年6月初,依殺人、組織犯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管男等26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定此案是管男、連男宿怨糾紛而起,雖然管否認犯行,任由同案林男、方姓少年扛起殺人刑責,但根據檢警調查,管遇到連方人馬尋仇受重傷,見支援人力抵達,隨即指揮同夥,持鐵棍、安全帽、鎮暴槍等凶器反攻,制伏被包圍的連等3人,還將連凌虐致死,認定管是主謀,依與少年共同犯殺人罪,判刑17年,其餘13名涉案人,則是判13年8月至15年6月不等徒刑。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網路賭博業者為壯大在海內外的賭博事業,成立打手訓練基地,設立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訓練打手的狠勁。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人力 台中市 殺人 賭博

延伸閱讀

每票5百或1千元買票 民雄鄉代會前主席二審改判3年8月

蘇丹紅案津棧負責人80萬元交保…雄檢抗告成功!二審撤銷原裁定

台中茶行夫妻用越南茶佯台灣茶 二審不法所得認定大減

二連敗!中廣擅自出售3筆國有地 二審仍判應吐還交通部9201萬

相關新聞

名廚「詹姆士」也受害 進口蘇丹紅辣椒粉犯罪手法全曝光

高雄龍海同記負責人李彥廷被控進口含蘇丹紅的辣椒粉,賺取近4000萬元暴利,雄檢偵結後,今起訴李彥廷及公司幹部、親友等6人...

龍海同記進口蘇丹紅辣椒粉海撈近4千萬 雄檢今起訴6人建請科罰12億

蘇丹紅辣椒粉流竄全台,高雄檢調查出龍海同記負責人李彥廷利用親友名義,成立多家公司自大陸進口蘇丹紅辣椒粉,今年3月李被依違...

「一折就凹」 警新購防彈衣近1/4瑕疵

部分警用防彈背心最近出現抗凹陷板瑕疵,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廖偉翔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昨舉行記者會,指得標廠商「光研企業」曾三...

副董暗通女會計 6年A走2億

高雄一家甲級營造廠副董事長涉暗通女會計,藉由偽造支票、浮報工程分潤等方式,暗地搬走公司二億元,兩人犯案多年無人察覺,直到...

男涉虐6歲兒致死 國民法官重判16年

台中市徐姓男子去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六歲兒子、逼赤裸罰站,怕傷勢被發現,要兒泡在熱水塑膠箱「加速退瘀」,時間超過一...

高雄小學校長涉偷拍未成年 教育局立即停職撤換

高雄鳳山區某國小張姓校長被控偷拍未成年,高雄地檢署日前指揮搜索張男住處、學校辦公室,檢方複訊後聲押,前天被法院依違反兒少...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