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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肝硬化繼續喝!高雄男5年5度酒駕 新法重考照得克服酒癮
高雄53歲張姓男子2021年酒駕才遭法院判刑8月,竟不知悔改,周二晚間7時許,因騎車忽快忽慢,於旗津區復興巷時被警攔查,因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8毫克。張男苦嘆被抓10多次都出現肝硬化現象,警聽了直搖頭,仍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這是他5年內第5次酒駕。」鼓山分局指出,當天旗津分駐所員警見張男騎車搖晃又忽快忽慢,上前盤查時還全身散發濃厚酒味,遂要求酒測,張無奈指出,因酒駕被捕10多次,多次入監服刑,還因飲酒過量出現肝硬化現象,而這也是他10年內第6度酒駕。
為有效防制酒駕行為,自3月起,交通部修正「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新規定修正為曾酒駕遭吊銷駕照2次以上者,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需接受酒癮評估並完成治療。
以張男為酒駕累犯為例,若想重新考領駕照,還需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訓練,於合格醫療機構接受12個月且至少12次酒癮評估治療,取得完成證明書後,才有資格再考取駕照。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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