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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私查女網紅個資被偵辦 同事起底他黑歷史:曾戲弄街友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一名曾姓派出所警員,因好奇涉嫌利用警政系統查詢女網紅個資約百筆,經內部調查後報請苗栗地檢署偵辦,昨遭檢方依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聲請羈押獲准;曾某也被同事起底,竟是兩年前因當街戲弄街友遭懲處,如今仍不知遵守警律而觸法。
苗栗檢方指出,初步沒有發現曾姓警員蒐集民眾個人資料有整批大量流出,或特定流向的對象,檢方仍將持續進行相關偵辦作為,確保民眾個人資料不受非法份子不當蒐集、利用。
通霄分局內部調查,發現曾男任意查詢女網紅、女同事個人資料約百筆,稱說出於好奇所為,經報請檢察官吳珈維指揮偵辦,辦案人員昨持搜索票搜索曾的住處、辦公處;檢方偵查曾某並無實際公務需求,卻在相關查詢系統,涉嫌虛偽填載具有公務需求,而查詢約百筆民眾個人資料,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消息傳出,警界同事均感唏噓不已,直言現在年輕警員常較特立獨行。有同事將他起底指出,曾姓警員警專37期,25歲未婚,前年8月間,他在苑裡分駐所任職期間,在執行巡邏勤務時,出於好玩心理,當街以警用擴音喇叭喊口令,要求一名有精神障礙的街友做出立正、稍息動作,同行女警事後將影片上傳個人IG,網友分享影片後,還遭警告下架,引發爭議。
當時曾男被認定行為失當,嚴重影響警譽,記過1次、調往頭份任職,日前才又被回通霄分局在通霄派出所任職,未料這次卻因好奇女網紅身分背景,利用警用電腦系統查女網紅個資,不僅觸法也讓警界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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