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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好貴的燒酒雞!工人酒駕醉茫停路中央睡1小時遭移送
新北市1名54歲石姓工人自稱只吃了燒酒雞,18日清晨開車路過蘆洲區柳堤公園,直接停在馬路中央睡著,足足睡了1小時才被巡邏員警發現,酒測值超標涉嫌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加罰12萬元以下、吊扣駕照和牌照1至2年。
蘆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王碩鵬、林德龍,18日清晨5時許巡邏發現1輛汽車,未熄火停在蘆洲區光明路中央,敲窗叫醒睡著的石姓駕駛即聞到酒味,測得呼氣酒測值0.50毫克,依法扣車、逮捕。石姓工人聲稱只吃了燒酒雞,打算開車回五股,半路開到斷片睡著。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石男早在凌晨4時許就開車經過柳堤公園旁光明路,緩緩開到某巷口突然停下,接著便未再移動,其他車輛路過時,直接繞開,沒人叫他。換算時間,他把車停路中央,足足睡了1小時才被警方喚醒,還好該處是住宅區小路。
石姓工人警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開單,可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並吊扣汽車牌照2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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