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遭周刊爆男友是200公分經紀人?李多慧罕見用中文回應「感到非常疲憊」

神學士掌權後...赴阿富汗旅遊暴增十倍 「這國」遊客占最大宗

屏東榮總傳醫療暴力!7旬翁闖門診揍醫師 勸架護理師動胎氣

台中消防局公務員上班看中醫詐296元加班費 二審獲緩刑

時任台中市消防局王姓人事室專員上班時間去看中醫針灸、推拿,還詐領加班費台中地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他1年10月,不得緩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查,王詐領加班費296元,輕微不法卻面臨嚴峻之刑,應論以詐欺公務員偽造文書才符合比例,撤銷改判他1年2月,緩刑4年,仍可上訴。

檢調查,王員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在任消防局負責襄理申報加班審核,他2020年1月13日下午5點到8點去看中醫推拿、針灸,7點多才回局內,卻虛偽申報5點至7點「處理人事業務」請領2小時592元加班費,調查局中機站接獲檢舉,調閱其健保卡就診紀錄發現後送辦。

台中地院一審時,王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去第八大隊詢問國旅卡問題,離開時閃到腰才去看中醫,並稱在調查局做筆錄沒認罪,因承辦案件太多,在突擊式詢問下只能概略去想,若頭到尾不講話就沒有供詞不一問題。

一審查,中醫紀錄王右側坐骨神經痛、搔癢症就醫,和他辯稱當時跨坐機車扭傷情節不符,且王在調詢、偵訊時泛稱「前往了解、處理」,絲毫未提及要去第八大隊找誰或處理國旅卡問題,直到被起訴才具體陳述,顯違背常情,另比對多人證詞,也難認王有去處理公務。

一審審酌,王詐領金額僅592元,為5萬元以下,依情節輕微、情堪憫恕2度減刑,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判他1年10月,褫奪公權1年;一審並直言,王犯後均未坦承,態度不佳,並未深切反省自己過錯,有必要以機構內矯治,促使他自我反省,所以不宣告緩刑。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王犯罪行為僅詐領1小時加班費296元,固然損及國家權力尊嚴信用,其本質上未違反職務、損及行政效能或人民權益,也未嚴重侵害國家法益,王輕微不法,卻面臨法定刑之重,恐連帶喪失公務員資格,是否一定要用貪汙罪等嚴峻處罰,有過度評價之虞。

二審認為,王員詐領加班費行為除構成貪汙,也該當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且論以詐欺罪較符合比例、罪刑相當原則,且一審也且漏未論處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二審審酌,王員身為消防局人事專員,本應據實申報加班費,卻利用職務機會犯案,且犯後否認,但已繳回犯罪所得,考量他碩士畢業,現為台中市政府稅務局人事室專員,月收入約7萬元等,撤銷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他1年2月,緩刑4年,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

台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中醫 偽造文書 公務員 加班費 國旅卡 詐欺 貪汙

延伸閱讀

影/暗夜惡火燒死三重81歲獨居婦 消防局查起火原因

龍年6生肖要注意身體健康問題 中醫教這樣吃提升免疫力

證人爆忠明高中後門買500發霰彈 台中男否認賣貨...二審逆轉無罪

台東春節救護案減少 消防局提醒元宵燃爆竹多注意

相關新聞

高雄小學校長涉偷拍未成年 教育局立即停職撤換

高雄鳳山區某國小張姓校長被控偷拍未成年,高雄地檢署日前指揮搜索張男住處、學校辦公室,檢方複訊後聲押,前天被法院依違反兒少...

宥勝強制猥褻女助理案今加開辯論庭 與被害人和解?律師這樣說

藝人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台北地方法院原本辯論終結訂5月24日宣判,不過,被害人又遞狀陳報「案情」...

基泰大直損鄰案偵結 連續壁厚度不足、忽視超標監測數據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建案工程「基泰大直」去年9月7日,因施工不當,造成鄰宅坍塌。台北地檢署查出,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及工程...

光電弊案起訴15官商 圖利業者91億元 黃偉哲全身而退

台南檢方偵辦光電弊案,查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規避繁瑣審查程序、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涉與市府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時任能...

軍人酒駕害死3友 國審判3年半

陳姓上兵去年元旦參與南鯤鯓代天府廟會,飲用含酒精保力達B後駕車搭載四名友人,半路失控擦撞護欄再撞擊中央分隔島,同車有三人...

爆料慈濟開刀房偷拍 吹哨護理師筆電30張打碼私密照:10張我拍的

新北市新店區台北慈濟醫院疑似爆出護理人員偷拍病患醜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3日夜間複訊後向北院聲請裁定爆料者黃男10萬元交...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