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師攜火腿壽司回台未申請檢疫 罰20萬分期繳
楊姓退休老師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遊玩,回台時攜帶2份含豬肉火腿的壽司且沒申請檢疫遭罰20萬元,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楊女提起訴願遭駁回後,辦理分期每月繳納罰鍰1萬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楊姓退休老師去年7月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2塊含豬肉火腿的壽司且未申請檢疫,違反動植物檢疫規定,遭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新台幣20萬元,並在去年8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楊女提起訴願,她主張,與丈夫去年7月間為舒解女兒的恐慌症傾向,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遊玩,結果在香港機場準備返國時,女兒突然喊肚子餓,她就在機場店鋪買2份長條型壽司,1份給女兒吃,另1份帶回台灣給親戚享用。
她指出,當時詳看壽司成分只有海苔及蔬菜,直到入境時遭防疫犬聞到肉味,才知道壽司內有淡紅色小肉片。她原本出國是要讓女兒舒壓,沒想到因此使女兒更焦慮,也使全家人都崩潰了。
全案經新北分署通知楊女訴願遭駁回後,楊女到場願意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考量她已退休,收入不豐,因而同意。
新北分署指出,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現破口,民眾在春節期間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的產品,以免遭受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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