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住院打結石卻低血糖喪命 醫師有疏失判賠449萬
徐姓婦人到高雄某醫院進行結石破碎手術,術後必須禁止飲食,但該院卓姓醫師未按常規給予葡萄糖液,導致徐女血糖過低引起併發症死亡,家屬質疑醫院有疏失,共求償15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院方及卓姓醫師確實疏於注意,應連帶賠償徐女家人449萬9000元。可上訴。
徐女2020年8月到該院求診,接受左腎經皮穿腎碎石術及左輸尿管鏡雷射碎石手術,術前依規定徐女需要開始進食,但手術成功後,卻因低血糖引起併發症死亡。
家屬事後質疑院方及卓姓醫師未依照醫療常規,在手術後給予徐女葡萄糖輸液,也未檢測徐女血糖,導致徐女身亡,認為院方及卓男有疏失,徐女丈夫及兩名子女分別請求849萬9000元、350萬元、350萬元合計1500萬元賠償。
卓男挨告後否認疏失,稱徐女是出血性休克死亡,此為手術後壓裡引發,他並無醫療疏失;院方也稱手術中有給予徐女輸液,院內醫師處理均符合醫療常規。
不過,法官依據檢方調查報告,法醫鑑定徐女死因為手術後併發低血糖症和胃出血,續發低血糖休克和低血溶休克致死,且醫審會鑑定後,也認為徐女是低血糖或其併發症造成死亡。
法官認為,徐女患有第二型糖尿病,術前、術後都被告知禁食,理應檢測血糖,但術後不僅未給予葡萄糖輸液,從術後至命危CPR時,也無血糖報告,加上她服用的高血壓藥,有降低血糖風險,卓男卻疏於注意。
法官綜合事證,認定卓姓醫師當時並無不能注意情況,卻疏忽未注意徐女狀況,有違醫療常規,雇用卓的醫院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審酌雙方身分、家庭狀況,判卓男與院方應連帶賠償徐女家人合計449萬9000元。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