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養40狗任繁殖、病死 男子遭罰9.8萬
徐姓男子飼養四十幾隻狗,苗栗縣府動保所派員訪查,驚見現場極度髒亂、排泄物臭味瀰漫,犬隻都沒絕育任由繁殖,還有幼犬因病死亡,對徐男裁罰九萬八千元,徐男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認為,徐男多項行為違反動保法,駁回其訴。
苗栗縣政府二○二二年五月接獲徐男陳情,表示其飼養的狗健康狀況不佳,但他無經濟能力、也沒交通工具,請求派員載往送醫,動保所到場訪查,發現徐男飼養四十多隻狗,卻沒提供乾淨適當場所,多以籠子、繩鍊飼養,都沒植入晶片或絕育任由繁殖,裁罰九萬八千元。
徐男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領有身障手冊,近年因眼疾看不見,非故意或過失,縣府不應處罰或應以減輕。
苗縣府抗辯稱,二○二二年一月徐男就被檢舉飼養動物環境髒亂,也未依縣府規定將犬隻施打狂犬病疫苗、絕育,環境極度髒亂,造成犬隻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甚至死亡,徐男收養管理動物,應考量後果,難認無過失。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徐男身為飼主,有依法規管領、照顧犬隻義務,縣府到場訪查發現四十幾隻狗,垃圾堆積、塞滿雜物,連行走都成問題,室內瀰漫臭味、排泄物味道嚴重。
法院指出,徐男沒適當收入足以養活這麼多隻狗,也無力維持飼養環境,六隻幼犬中一隻死亡由垃圾車載走,五隻狀況不佳送醫發現消瘦,有一隻骨折、腰薦椎變形至不良於行。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徐男有過失傷害致飼養犬隻肢體殘缺、死亡,又未植入晶片,均違反動物保護法,縣府裁罰法有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