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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裁決所與行政執行署合作 酒駕累犯拒繳罰款電動車遭查封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與高市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合作,自昨天起共同將酒(毒)駕犯名下較新年分具法拍效益車輛查封,第一天就查封一輛曾姓酒駕累犯名下GOGORO電動車,如此作法亦可避免酒駕犯因積欠機車燃料費,陸續產生高額欠款。
高雄分署指出,2020年7月23日凌晨5時許,曾男在中華路與興中路口,因酒駕被警方攔獲,當下曾男拒絕酒測,因而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18萬,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但曾男罰單逾期未繳,因而該案被移送高雄分署執行。
今年高雄分署與高市府交通局合作,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先篩出可執行酒毒駕罰鍰滯欠案件;據悉,執行查封前一天,執行人員先至曾男戶籍地址現場執行,但並未尋獲曾男GOGORO電動車,幾經比對曾男所留車籍地址及曾停放路邊收費停車格的紀錄,發現他極可能停車在武廟路上。
聯合執行當日,高雄分署、裁決中心與警方執行人員三方共同前往武廟路大小巷口清查,在曾姓男子車籍地外200公尺路邊停車格,順利尋獲曾車,並立即予以查封。
因曾車正確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故拖吊過程,引起多位晨起路邊買菜的民眾側目,一聽聞是酒駕犯因罰鍰未繳而遭查封後,紛紛對政府執行力豎起大拇指贊同。
高雄分署指出,法務部「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因許多酒(毒)駕犯正在監服刑,讓不少酒(毒)駕犯的年長父母憂心忡忡,不過,現場執行人員勸解安慰,車輛一經查封,可解決老舊機車切結報廢事宜外,也可免除因積欠機車燃料費,造成後續產生的高額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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