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酒駕罰20萬元!難逃債權憑證追扣薪水 酒駕男認栽全繳了
嘉義縣竹崎鄉林姓男子10多年前酒後無照騎機車遭裁罰3萬元,只繳5千元,不到5年再犯裁罰9萬元,他繳納5千後置之不理,隔年又犯再罰9萬元,總計3度酒駕遭罰21萬元,他只繳1萬元,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他名下沒有財產又無業,只能取得債權憑證。近來查知林男已在某製藥公司任職,發函將扣押每月薪資1/3。林男日前1次繳清欠款。
嘉義署表示,現年約50歲林男2013年7月9日,在嘉義縣159號縣道酒後無照騎乘機車,遭裁處罰鍰3萬元,他僅繳納5千元後即不再繳納。2017年10月24日於嘉義縣竹崎鄉台三線處,再度酒後無照騎乘機車為警查獲被裁罰9萬元,他同樣僅繳納5000元就置之不理;2018年8月22日在民雄鄉正大路再度無照騎乘機車,這次他乾脆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因而再遭裁罰9萬元。
在5年間被查獲3次酒駕違規,總共遭裁罰21萬元。他只繳纳1萬元就對罰鍰處分不理不睬,2019年間被嘉義區監理所移送嘉義分署執行,但因當時林男既無財產又無業,只能取得債權憑證。
分署表示,嘉義區監理所於2022年11月間再度移送執行。分署於收案後即持續關注他的財產狀況,並發函扣押存款,銀行戶頭還是沒有存款可扣押。執行人員經長時間多方積極調查後,得知林男最近開始在某製藥公司任職,於是發出扣押命令,扣押其於該公司每月受領薪資1/3。
林男這次才驚覺無法逃避罰則,被通知薪資遭扣押後一改原先對罰鍰態度,表示會處理酒駕罰鍰,執行人員慮及義務人謀職不易,且願積極面對其酒駕應負之責任,於是與其協調暫不收取扣押的薪資,等候他自動繳納。
日前林男果然主動到嘉義分署繳清全部罰鍰,為其多次酒駕及拒測之行為付出應有之代價,執行人員並同時撤銷扣薪命令。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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