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批華航企業工會霸占一航廈挨告誹謗 北檢不起訴:可受公評
去年,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曾表示,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簡稱「華航工會)以「一航廈一聯盟」搶航廈資源。對此,華航公會提告張國煒涉犯誹謗罪嫌。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因張所言為可受公評之事,罪嫌不足,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去年4月27日,張國煒在一班飛往美國洛杉磯星宇航班途中受訪表示「華航工會以一航廈一聯盟方式來搶航廈分配資源,很好笑,且在台灣是無法成立的,這和旅客轉機是否方便也完全無關,一點都不合理」等語。
對此,華航公會提告張國煒涉犯誹謗罪嫌。華航工會向檢方陳稱,因堅持勞工權益及對旅客的友善,才主張一聯盟一航廈。
檢方認定,張國煒發表的言論有關大眾運輸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難認有損害華航工會的犯意,因罪嫌尚有不足,張國煒今獲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台北18日電】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去年4月間批評台灣機場規劃「一航廈一聯盟」,被華航企業工會提告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張國煒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將他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張國煒於去年4月27日在星宇公司飛往美國洛杉磯航班航程中,接受新聞媒體訪問時,指摘中華航空企業工會以「一航廈一聯盟」方式來搶航廈分配資源,很好笑,且在台灣是無法成立的,這和旅客轉機是否方便也完全無關,一點都不合理,想霸佔機場資源而已。
華航企業工會認為,張國煒言論足以貶損華航企業工會名譽,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張國煒涉嫌刑法誹謗罪。
北檢偵辦期間傳喚華航企業工會代表人說明,證稱華航企業工會堅持勞工權益及對旅客的友善,才提出「一航廈一聯盟」主張。
檢察官認為,華航企業工會的主張是關於大眾運輸公共資源合理分配的公共利益,是可受公評之事。張國煒對可受公評之事所做評論,難以認定有何損害華航企業工會名譽犯意,縱使讓華航企業工會感到不快,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因此將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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