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事故49死 台鐵前3高官懲戒
太魯閣號列車2021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擊掉落軌道的工程車後翻覆出軌,釀49死、逾200人受傷,監察院調查認定交通部前常務次長祁文中、前台鐵局長張政源及前工務處長陳仲俊有違失,彈劾3人。懲戒法院昨判張與陳降1級改敘、祁記過1次,可上訴。
立法院國民黨團去年6月曾質疑張政源是賴清德愛將,曾到im.B主嫌曾國緯豪宅開趴,還因太魯閣事件被彈劾,要求賴清德須公開說清楚與張政源關係,不要再切割。
張政源2021年1月15日已退休,之後由當時的交通部次長祁文中代理台鐵局長,時間為2021年1月16日至4月26日,陳仲俊則是2017年3月27日至2021年6月24日擔任工務處長。
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K51標工程2019年3月19日召開施工前危害告知暨施工協調會議,已說明工程屬鐵路沿線施工,危害因素包括倒塌、物體飛落等,並重申施工、停工期間,承包商均應管制人員進出,防止倒塌、崩塌措施中,要求應設置安全擋塊或安全支柱等防護措施。
該工程2019年4月26日開工,雖經交通部、台鐵局勞安處等部門3次稽查及3次工地現場督導,多次指出工區進場管制機制、安全護欄均不足,承包商始終未改善,台鐵局、監造、專案管理廠商也未督促改善。
懲戒法院認為,事故之所以發生,除台鐵局花工段外,K51標工程監造、專案管理廠商都沒盡到職責,台鐵局對有無依約執行也無稽核制度。
懲戒法院指行政院特別就台鐵局行車安全事項召開會議,研議可行做法,完成台鐵總體檢報告,交付台鐵局執行,張政源受命改善台鐵局行車安全,卻未記取教訓,終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祁文中代理局長期間雖身兼二職,工作繁忙,但他長期在交通部服務,2016年10月7日就擔任常務次長,代理台鐵局長應格外注意行車安全落實及委外事務確實執行,惟未注意,致代理第75日時發生事故,代理時間不長,情節較輕。
陳仲俊對K51標工程長期缺失未能督促所屬落實改善,對委外業務未規畫妥善稽核制度供長官研究採行。懲戒法院依據情節輕重分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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