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監造公共工程涉嫌索賄百萬元 依貪汙罪名起訴
葉姓男建築師是某建築事務所負責人,監造2018年台鐵宜蘭段無障礙電梯新建與原電梯調整工程,涉嫌向營造公司索賄166萬元,並要求轉包電梯工程給特定業者,被拒絕後刻意刁難使工程無法進行。營造商向有關單位檢舉,葉男矢口否認,檢方日前偵結,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台鐵局2018年辦理宜蘭各站的電梯調整工程,葉男的建築事務所以969萬元得標成為監造廠商;由於工程規模較大,台鐵局再細分為數個工程,其中二結、羅東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於2020年1月由甲營造公司(化名)以3320萬元得標。
甲公司得標後,工務經理黃姓男子拜會負責監造的葉男,葉男卻要求甲公司轉包電扶梯與電梯項目給某電梯公司,並支付總工程金額的5%即166萬元做為回饋金;黃男表示要與公司商量,並未答覆,葉男2月再度約他見面,表示若不同意條件,就不讓開工。
甲公司商量過後,決議支付總工程金額1.5%,以及追加工程款10%,追加工程包含不鏽鋼大門、化糞池結構補強與電梯監視器系統等,約200萬元。葉男仍不同意,傳訊息表示要變更電梯設計。甲公司無法接受,回覆「高興怎麼做就去做吧」、「你要求的回饋金一切歸零」。
兩造談崩後,甲公司2020年3月間申報開工,提報施工、品管及勞安等計畫書,葉男不予通過,工程延宕,直到6月葉男與台鐵局因他案糾紛且工程配合不順利暫停監造,改由台鐵局自行監造,工程方開始進行;然而葉男2021年3月又開始監造,繼續阻擋甲公司提出的手扶梯工程計價款申請,直到2022年6月都不予通過。
甲公司無法忍耐,由工務經理黃男向台鐵局提出檢舉,台鐵局轉函給政風處,檢調介入調查,才發現葉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要求賄賂罪、刑法背信罪與政府採購法意圖私利未遂罪,檢方日前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