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廢不廢死選戰中發燒 法務部:死刑執行規則沒有新增
廢死議題選戰發燒,外界質疑死刑執行規則有新增修條文,法務部晚間說,2020年修正「執行死刑規則」第2條,是將2005年已在實施之審核項目原文沿用,並非新加入不得執行條件。
法務部表示,2005年即有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死刑之規定;「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於1999年訂頒時,即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不得執行之規定。
另,2005年修正時,更增訂有無聲請釋憲程序作為審核事項,共有7種執行前必須審核之事由,法務部1999年以來對於死刑案件執行之審查,均係依照此一要點為之,並無改變。
法務部說,2020年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時,並未增訂釋憲程序等不得執行死刑之限制,該年為配合監獄行刑法修正施行才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並沿用上開要點規定,使兩者規範一致,並非2020年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新增7款不得執行之條件。
法務部表示,2005年限制執行死刑之規定,為沿用至今,換句話說,2020年「執行死刑規則」所訂7款審核事項,都源自2005年「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原封不動移列。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