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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與小王進摩鐵遭逮 她反指夫參加性愛派對法庭互撕
新竹莊姓男子開著謝姓人妻丈夫的公司車2度到汽車旅館偷情,謝女丈夫呂男獲報前往抓姦,竟在汽車旅館門口遭莊男開車衝撞,造成他腳部受傷,憤而向2人求償100萬元。謝女在法庭上供稱,丈夫趁她懷孕參加性愛派對,她想起婚姻受到的委屈,身體不適才會進旅館休息,但法官不採信,判2人需賠莊男10萬元。
呂男控訴,他和妻子2008年結婚,2人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妻子謝女從去年10月起,多次利用各種名義開他公司車外出,並和情夫莊男相約新豐鄉福德廟附近會面,再一同出遊散心、用餐等。2人還2度進入汽車旅館休息,第2次被他和親友抓姦嚇阻,但莊男竟開車撞他,害他腳部受傷,因此對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謝女反駁,兩人已在離婚訴訟中,他懷孕時被診斷出妊娠毒血症、子宮腺肌症,正飽受身體苦痛時,呂男竟在網路上與他人互傳私密照、以單身身分參與群交性愛派對及與已婚女子約砲,甚至動手打她。
謝女還說,呂男將次女帶離,至今不讓她看孩子,甚至灌輸孩子不實的資訊,致次女對她心生怨懟,視她為仇人,只要一想到這件事,情緒較為激動時,便會有暈眩、心臟疼痛症狀,她與莊男前往汽車旅館,即因在言談過程中,想起婚姻的種種委屈導致身體上不適,因而至汽車旅館內稍加休息,並未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謝女、莊男2人共同進入汽車旅館隱密空間共處,行為本身就現今一般社會觀念而言,恐難認為屬於大眾所能接受的男女間正常社交行為,所為實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來往分際,漠視呂男基於配偶身分之情緒感受,最終判莊男、謝女2人須賠償呂男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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