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安全屋發展共諜組織 扯鈴教練:那是討論做菜的地方
扯鈴教練魯紀賢被大陸國台辦吸收為共諜,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等罪,檢方月前起訴10名退、現役士官兵、民間人士,魯移審後仍然羈押;台北地院今天解提魯出庭行準備程序,魯全盤認罪,供稱他的上線每次不同,「我們都單線作業」。
魯紀賢的律師陸詩薇說,魯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不爭執,偵查中自白供出共犯,符合國安法減刑要件,建請法院從寬從輕審認。
魯紀賢說,交付大陸海巡署的資料,是向海巡士兵馮世維取得,有關交付陸軍台東地區指揮部的文件是向楊文賢取得,給付共犯報酬的錢,只要是與國安法有關的資金來源都是大陸,「他們每次都給現金,而且每次給錢的人都不一樣」。
依檢方起訴事實,魯紀賢收受資金570萬元在台北士林區承租一處「安全屋」做為發展組織的基地,魯紀賢說,其實「安全屋」與國安法無關,他們在屋內討論採購、出國、做菜有關的事,比如說要買什麼菜、想吃什麼等。
魯說,他與每一條上線都單線作業,不會集體開會,郭伯廷(被告之一,藝人郭書瑤的弟弟)沒有帶他去軍營拿資料,趙亦偉(被告之一,扯鈴教練)是帶他去送食物、飲料而已;魯說,收到軍事、海巡機關的文件,如是紙本形式,會以手機拍攝或是掃瞄之後再上傳給大陸人士。
馮世維的律師孫寅說,馮全部認罪,馮是未遂犯又供出其他共犯,同樣建請法院對馮從輕量刑。
郭伯廷的女友曾姿婷也捲進共諜案被訴,曾女的律師許書豪說,曾女沒有幫助魯紀賢犯罪的故意,是因魯稱要成立語言教育事業才會互相接觸,曾女提供帳戶是因不知道魯紀賢的資金為何,且郭伯廷之前提供時沒有異狀才提供。
台北地檢署依國安法、銀行法偵查、起訴「扯鈴共諜案」,查出魯紀賢因為扯鈴商演活動往來兩岸,被大陸情治單位盯上;2020年魯前往大陸,收取陸方資金涉在台發展組織。
檢調查出,2022年4月魯紀賢利用打線上遊戲方式,找上財務狀況差的軍職人員誘之以利,給付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的代價吸收為下線,再利用他們的軍中人脈發展組織,有11人未被魯吸收。
檢方偵查中聲押7人獲准,7人是魯紀賢、電展室退役士兵常德隆、金防部退役士兵林姿穎、空軍第一聯隊退役士兵林明慧、關指部李得勝、海巡士兵馮世維,以及扯鈴教練趙亦偉,上月17日起訴10人。
台北地院分案開羈押庭,魯紀賢以50萬元交保,林姿穎、林明慧以30萬元交保,常德隆以40萬元交保,李得勝以30萬元交,馮世維以25萬元交保,趙亦偉以25萬元交保,全部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過,魯覓保無著,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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