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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兒當選無效士檢上訴出包 高檢署查出竟是「他」的問題
士林地檢署日前因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賄選案,對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不料因上訴遲延1天遭高等法院駁回,等同因這1天保住林杏兒的議員資格,卻造成軒然大波。台灣高檢署奉法務部指示進行調查,最後發現是士檢新來書記官將士院7月18日送達的判決,2天後才蓋上20日的收文章交給檢察官,以致檢察官逾期上訴1天。
這次高檢署負責調查的,是曾任廉政署長的主任檢察官賴哲雄,經訪談相關人等後,認定是剛接收發文業務1個月的書記官,疑因收發文數量太多,分批蓋收文章,且未檢視當中是否有急欲處理的案件,於是將士院7月18日送達的判決書,拖了2天後才蓋上7月20日的收文章交給檢察官。檢察官在不知前面已浪費2天之下,誤以為隔月9日才是上訴期限,因此在8月8日上訴,仍超過原定的8月7日上訴期1天,而遭高院駁回。
據了解,此事因涉及一席議員席次,士檢早已經過內部調查,如今與高檢署調查出的原因和結果一致,高檢署為此函覆士檢,要求就行政疏失部分依法懲處,並檢討相關流程,避免再次發生。
士檢去年偵辦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嫌替林杏兒賄選,依投票行賄罪起訴蕭等人,並針對市議員當選人林杏兒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為士檢舉證不足予以駁回,經士檢上訴,高院卻發現超過上訴期限1天,駁回檢方上訴確定,而此「低級失誤」也立刻在法界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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