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大林鎮前鎮長圖利案 獲不起訴處分
嘉義縣大林鎮前鎮長簡志偉等人遭檢舉其任內公所的路燈公園管理所採購案涉嫌圖利廠商,案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考量公所總預算沒有審查通過,且採小額採購維護綠地有其必要,並無違法,以不起訴處分。
去年嘉義地檢署接獲檢舉,大林鎮公所路燈公園管理所涉及弊案,2020年前大林鎮公園除草等清理作業,須進行公開招標,由得標業者進行年度清理作業,後來改為10萬元以下,不用公開招標,由固定業者進行公園打掃、除草,疑有圖利特定廠商嫌疑。
地檢署去年9月指揮嘉義縣調站前往公所及清潔隊等處搜索,帶回清潔隊長、承辦人員及業者訊問、查扣相關文件,並將鎮長簡志偉列為嫌疑人,今年3月間並前往已卸任鎮長的簡志偉住處搜索。
縣調查站將簡志偉、路燈公園管理所長、2名公所助理員以及業者共5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表示,2020年起的綠地維護採購沒有採行公開招標開口契約方式辦理,是因公所與鎮代表會關係不佳,導致預算沒有如期審查通過所造成,而綠地維護有持續進行的必要,才採用小額採購方式辦理,2020、2021年的綠地維護也非交由特定人施作,難認為有何規避政府採購法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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