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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台中妹破壞婚姻 人妻嗆「見一次打一次」判拘役30天
南投縣林姓女子因懷疑洪姓女子是前夫的外遇對象,破壞其婚姻,今年4月間透過臉書通訊軟體,找到洪女帳號後,傳訊「見一次打一次」、「死得很難看」等語,洪女心生畏懼,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依恐嚇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南投縣林姓女子(45歲)已離婚,今年間因懷疑洪姓女子是前夫的外遇對象,因此在今年4月29日上午,透過臉書的通訊軟體,找到洪女的帳號後,傳送「只要你敢跟他出現在草屯,或者在路上被我遇到,一定會給你死得很難看」、「看到你一次我就打了一次」等語。
洪女看到訊息後心生畏懼,報警提告,林女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沒有恐嚇的意圖,辯稱是洪女先傳訊指責她,她一時情緒上來,才會傳送這些訊息,沒有要對洪女不利。
台中地院審酌,根據林女傳送的訊息,顯然是以讓洪女心生畏懼為目的,而將惡害通知告知洪女,根據一般社會觀念,已足以使人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脅,構成恐嚇罪,加上林女犯後否認犯行,也沒有欲被害人達成調解,因此依法判拘役30天,可易科3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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