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林秉樞爆打高嘉瑜不能易科罰金 聲明異議被駁原因曝光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前年遭前男友林秉樞毆打,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罪判林秉樞8月徒刑,另外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加重誹謗、強制、恐嚇、偽造私文書等罪判2年2月徒刑,全案今年7月確定。因檢方不准易科罰金,林秉樞向高院聲明異議,高院駁回。
林的聲明異議指出,執行檢察官故意忽略他持續捐助弱勢團體,且本案既非殺人放火、搶劫性侵案件,只是一般家暴案件,受刑人也遭遇羈押,並已真心懺悔、誠摯道歉,和一般家暴案沒有不同。林說,自己因躁鬱症,現已配合吃藥矯治,請求給受刑人一個再社會化、融入社會的機會,希望易科罰金。
高院指出,林秉樞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因上訴駁回而確定,受刑人對於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核發的執行指揮書聲明異議,對象應是新北地院,向高院聲明異議,於法不合,應該駁回;可抗告。
林秉樞2021年9月17日凌晨與高嘉瑜視訊時,偷偷截取9張裸露身體的私密影像。同年11月10日,林指示秘書在臉書發文誣陷高女介入他人婚姻,隔天林在板橋馥都飯店逼高女脫衣服、下跪,並查看手機內容,動手毆打、拖行、拉高女撞浴缸,又趁她冰敷臉部時,拿手機錄影,並逼寫自白書。
林秉樞2021年11月24日於母親靈堂,多次喝令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扯掉帽子和口罩,高嘉瑜向會館人員取得口罩後,又搶走口罩丟進櫃檯中;他見事件被媒體揭露,打LINE電話恐嚇「妳真的要我死,是不是?我死,妳也會死,妳懂嗎?」「妳如果要我,把我塑造成一個渣男…阿妳猜會怎樣?」,再傳訊息恫嚇「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