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滿親姐男友發文罵她「妓女」 狂毆對方致死判賠217萬元
屏東一名陳姓男子因不甘姐姐的男友廖姓男子,在網絡上發文謾罵她,與廖男於前年3月下午在住家外發生爭執,盛怒下徒手毆打對方頭部,造成廖男顱內出血,送醫搶救仍於1個月後不治,陳男二審遭判7年4月,再被廖男母親提起民事賠償,要求給付喪葬、扶養費等計223萬多元,法院經查認定廖男死亡與陳男有因果關係,判陳應給付217萬多元,可上訴。
廖男母親主張,陳男明知頭部是人體重要器官且極其脆弱,再加上兒子患有腎臟病,需要固定洗腎,身體狀況較一般人孱弱,卻因不滿兒子在臉書網頁以不雅詞語謾罵他的姐姐,就出手重擊毆打,造成兒子受到雙側創傷硬腦下腔出血合併中線偏移的重傷害,兒子遭打當日就身體不適且吐血,送醫救治仍於1個月後死亡,要求陳男支付喪葬費10萬元、扶養費113萬3242元、慰撫金100萬元,合計223萬3242元。
陳男則辯稱,廖男是因不慎倒地去撞擊頭部才受傷,否認有故意徒手毆打對方頭部,2人會有肢體衝突是因廖男在臉書發文恐嚇姐姐及罵她「妓女」等訊息,才會生氣請對方不要再亂發文,雙方發生爭執,從互相推擠演變成徒手互毆,後來受廖男母親勸阻就停止打架,因此,廖男的死因與他沒有相當因果關係,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調閱警方現場勘察採證報告、法醫解剖暨鑑定報告書、相驗屍體證明書及證人相關陳述,認定陳男確實有在其住處前徒手毆打廖男頭部,排除廖男所受傷勢是因跌倒碰撞硬物造成,研判死方方式為「他殺」,而廖男顱內出血、深度昏迷送醫救治,終因術後併發肺炎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的結果,與陳男毆打廖男頭部致傷的行為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民事庭審酌,廖男死亡時,他的母親已高齡68歲,依屏東縣女性的平均餘命計算,母親壽命尚餘18.48年,另有2名子女需扶養,他的名下不動產不足以維持母親及其子女生活,再考量廖男一家及陳男的身分、地位、教育程度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形,判陳男應給付廖男母親217萬6602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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