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梵關係將生變?梵蒂岡:盼在中國派設常駐代表

酒駕男被警攔停 2理由程序不合法...罕見獲判無罪

屏東鍾姓男子酒後騎車行經內埔鄉新中路段時,被警方攔停,員警追至鍾男家中後,要鍾男出來酒測,鍾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法院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但上訴二審後逆轉,合議庭認為鍾男被警方攔停時,並無「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等狀況,因員警程序不合法,逆轉判無罪。

判決指出,鍾男去年11月21日晚間8時許,在友人住處喝完啤酒後上路,騎車準備返回自己三合院住處,當時鍾騎車行經屏東縣內埔鄉新中路段,與員警會車時,警方聞到鍾男身上有酒味,員警馬上迴轉示意鍾男停車受檢。

鍾男沒有停車,騎到自家三合後才停下,不理會員警進到屋內,直到李姓員警等到支援警力到達,持簡易酒測棒對鍾男施測,呈現酒精反應,進一步檢測後,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將鍾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時,鍾男坦承酒駕,但警方取得證據不合法,不應該定他罪;但法官根據員警密錄器及筆錄內容,認為員警當時和鍾男騎車交會,看到鍾騎車行為有異,且有聞到「酒味」,隨即加以攔查施測,屬於合法職權行使。

法官認定,員警當時雖有進入鍾男住處,但當時中是酒駕的疑犯,因此在住處外棚架施測,並無任何違法不當,警方取得的酒精測定紀錄具有證據能力,不採信鍾男說法,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鍾男不服上訴,鍾主張他雖有酒駕,但當時他沒有行車不穩,空氣也不可能飄出酒味,警方違法施測在先,取得數據應無證據能力,應該判他無罪。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員警攔查酒駕應有「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要件,否則就是非法進行酒測,人民並無配合接受酒測義務。

雖理性員警稱「鍾男車速快」、「跨越雙黃線」、「空氣有飄來酒味」、「沒有蛇行但不是騎在直線上」,但依據警方偵查報告及密錄器畫面,發現當地並非雙黃線路段,且「車速快、有點偏」的理由,並無具體事證可以相左證,鍾也沒有騎車蛇行。

合議庭另傳到場支援的徐姓員警作證,徐員稱他當時戴著口罩,並未聞到鍾男酒味;合議庭認為,若徐男與鍾男距離很近都未聞到酒味,戴著口罩執勤的李姓員警,卻能在騎車時聞到「空氣中的酒味」,並不符合常理。

合議庭認為警方盤查只是出於「單純主觀上的懷疑」,鍾男起駛位置離住家約1公里,並無發生事故,且騎車也未有「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情事。

因盤查與警職法規定要件不符,合議庭認定員警施測程序不合法,取得酒測數據不具證據能力,雖鍾坦承酒駕,但自白不能當唯一證據,逆轉判鍾男無罪確定。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警方進行酒測時,須遵守警職法規定要件,屏東鍾姓男子雖酒駕上路,法官認為員警執勤程序不合法,判鍾男無罪確定。警方攔檢示意圖。記者張議晨/翻攝
警方進行酒測時,須遵守警職法規定要件,屏東鍾姓男子雖酒駕上路,法官認為員警執勤程序不合法,判鍾男無罪確定。警方攔檢示意圖。記者張議晨/翻攝

屏東縣 酒測 酒駕

延伸閱讀

嘉縣17歲男無照涉酒駕摔車 18歲女友昏迷2天拔管離世

騎機車闖紅燈下一秒被警攔 高雄騎士慘接罰單還被上銬

影/無照男醉上金錢豹人行道 酒友開BMW釀連環車禍糗大

女友沒戴安全帽警攔查…他滿嘴酒味不服取締 這下慘了

相關新聞

女大生姦殺案呂金鎧真含冤31年? 最高法院撤銷高院開啟再審裁定

麵包師呂金鎧被控姦殺范姓女大學生,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20年,他喊冤,但不想受訟累而沒再上訴。高院審理同案被告陳錫卿更...

澳洲交換生誤食老鼠藥案 今傳女密友前夫疑也因老鼠藥中毒身亡

去年4月初,澳洲交換生肖雷(Alex Shorey)因食入老鼠藥中毒,送醫治療,病情好轉後離台,涉案的45歲台籍楊姓女密...

翻盤!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涉兒少性剝削 北檢今起訴

藝人黃子佼因無正當理由持有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台北地檢署今4月3日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北檢依職權...

涉包庇賭、色 北市警劉維中50萬交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葉林傳服務處前後任主任張翰明與林晴紀,被控插股中山區七間色情護膚店、酒店與電子遊戲場,再透過白手套或親自...

她賣大巨蛋亞錦賽黃牛票想拚無罪 法官這一點改挺警察

台中市陳姓女子去年網路高價出售3張2023年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大巨蛋場門票,涉嫌賣黃牛票,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裁...

錢櫃大火案 練台生一審無罪

錢櫃台北林森店二○二○年四月火災,造成共六人死亡、七十二人受傷,董事長練台生與公司幹部及法人共八人被起訴。練開庭時作無罪...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