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申請書「有鬼」 銀行理專靠1招搬走客戶3千萬
在新光商業銀行擔任理財主管的黃姓女子,因資金出現缺口,相中陳姓富商名下有數千萬存款,先找上陳男簽立服務合約書,趁機將陳男帳戶與自己帳戶綁定成約定戶,前後領走3110萬餘元,為免東窗事發,黃女還趁機偽造存摺數字,騙過陳男,直到銀行發現有異調查,全案才曝光,雄檢偵結,今依違反銀行法、偽造私文書等罪嫌,將黃女起訴。
檢方調查,黃女從2004年起任職新光商銀,從小職員一路晉升至理財部門高階主管,2021年黃女派任至小港分行,因個人資金出現缺口,急需現金孔急,她看陳姓客戶年事已高,手上又有數千萬存款,計畫將陳男資金轉入自己帳戶以解燃眉之急。
前年11月10日上午,黃女以剛調任需要開戶業績等理由,親自到陳男家中,請陳男簽下「自動化服務使用/終止/事故申請書」,但黃女卻在申請書中將自己帳戶(A帳戶)及陳男外幣帳戶(乙帳戶)設立成約定帳號。
等陳男簽完申請書後,黃女隨即返回分行操作陳男的網路銀行,從前年11月起至去年12月底為止,前後將帳戶內的3110萬元轉入自己的A帳戶內。
事後為避免東窗事發,黃女趁陳男補登存摺時,黃女先用便條紙貼在存摺上,因帳戶交易紀錄會印在便利貼上,補登完成後,黃女再撕掉便利貼,利用公司補摺電腦系統特性,重新變造存摺交易明細,讓陳男誤以為帳戶交易均正常。
不僅於此,黃女因手邊握有陳男印章,趁機私下盜蓋陳男印章在外幣帳戶取款憑條,事後再請胞弟前往分行取款,由於黃女胞弟拿不出存摺,行員警覺,3次取款都以失敗告終。
不過黃女胞弟在取款時,因行員記下取款帳戶,向上通報後,先將陳男外幣帳戶設定暫停交易,銀行內部也展開調查,黃女犯行才曝光。
檢調偵辦時,黃女坦承所有犯行,檢方綜合相關事證,認定黃女觸犯銀行法、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嫌,偵結將她起訴;至於黃女胞弟,因全程不知情,檢方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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