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太陽花攻占行政院...魏揚7人獲撤告沒事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判決曝光
太陽花學運9年前攻占行政院,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委楊翠兒子魏揚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更一審以全案早經行政院撤告,毋須實質審判,而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檢察總長認為魏揚等人涉犯不是告訴乃論之罪而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決駁回。
最高法院認為,檢察總長僅能對於有利被告部分提非常上訴,而本案非常上訴理由並非有利被告,且沒有統一法律見解的必要,因此駁回非常上訴。
2014年3月18日,以大學生為主的反服貿協議群眾占領立法院,23日夜間行政院也被攻陷,「攻占行政院」案中,魏揚等多人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一審判決無罪,另有11人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名判決有罪。
二審依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等人有罪,但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認為「公民不服從」是表達政治意見的特殊形式與最後手段,並引德國「抵抗權」為例,指我國憲法雖未明文規定,但應加以承認。
更一審對於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認為行政院在一審已對檢方起訴侵入建築物的87名被告撤告,效力包括魏揚等人先前鼓動、教唆群眾進攻行政院的部分,直接判公訴不受理,全案確定。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主張,魏揚等人涉犯煽惑他人犯侵入行政院建物及妨害公務罪,煽惑群眾蔑視公務員依職權維護公共秩序的尊嚴,造成公務員的身體傷害,並踐踏官署,暴力逾越法律秩序的界線,造成公共秩序的紊亂,不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檢察總長指出,縱使行政院秘書長撤回侵入建築物部分的告訴,也不影響追訴魏揚等人煽惑他人妨害公務部分的犯行,認為更一審不受理判決違背法令;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非常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