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借5萬只還2萬不甘好友追債 報警把他帳戶列警示
高雄28歲林姓男子欠蔡姓好友5萬塊,去年3月林男先還2萬元,不滿蔡男繼續追討,拿著匯款資料跑到派出所報案,稱被詐騙匯款2萬元至蔡男帳號,害得蔡男帳號被列警示,高雄地檢署偵結,今依誣告罪起訴林男。
警方表示,員警受理詐騙報案時,對於對方提供匯款資料、對話內容都會比對,若資料不確實或查無匯款證據,即不會設定警示,如果仍被列警示也不用擔心,可以報請警分局協助調查,若確定遭人誣陷、誤設帳戶等情況,分局會行文給金融機構解除請示。
檢方調查,林男和蔡男是好友,去年林男需錢救急,向蔡男商借5萬元,但林男卻未依約定償債,經過蔡男多次追討,去年3月才先匯款2萬元至蔡男銀行帳戶。
但剩餘3萬元借款林男仍未歸還,蔡男不斷向林男追討,反而惹怒林男,去年12月23日下午1時許,林男跑到新興警分局前金分駐所報案,稱他碰到貸款詐騙,將手續費2萬元匯款至蔡男帳戶,員警調查後,將蔡男帳戶列為警示,害得蔡男整個帳號都被凍結。
事後警方通知蔡男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蔡男帳戶無辜遭凍結,製作筆錄時提出他與林男的對話紀錄,佐證他跟林是債務糾紛,根本沒有詐騙,警方調查後,確認林男是誣陷蔡男,依誣告罪嫌將林男送辦。
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據兩人對話紀錄、債務和解書等資料,認定林男是與蔡男有債務糾紛,才會報警誣陷蔡男,偵結依誣告罪嫌起訴林男,並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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