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立委吳怡玎父親炒股獲利2213萬 法院判關2年半定讞
前立委吳光訓15年前以子女等人的名義炒作捷超公司股票,不法獲利2213萬餘元,他更一審曾獲判無罪,但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更二審認定他罪證明確,依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吳光訓確定要入獄。
吳光訓曾當選多屆國大代表、立委,2004年競選高雄縣立委期間曾被控賄選,最終獲判無罪確定;2020立委選舉國民黨將吳光訓的長女吳怡玎,列入不分區名單第9名,如今吳怡玎是現任立委。
吳光訓任職豐銀證券公司董事長期間,2008年陸續用子女、下屬的證券帳戶,購入捷超公司的融資股票7492仟股,但事後面臨「斷頭」,為避免虧損,他同年大量成交買進、賣出捷超股票,衝高成交量,捷超股價明顯上漲,讓他賺進千萬元。
一審認定吳光訓大量交易拉抬捷超公司股價賺進2213萬多元,依犯高買證券罪判4年徒刑,二審不認為他有刻意炒股賺錢,改依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判3年6月,但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
更一審認為炒作捷超股價或製造交易活絡的不法事證不足,改判吳光訓無罪,判決再度被撤銷發回更審;更二審指出,吳光訓為了自身利益,以他人名義操縱捷超公司股票交易及股價,導致捷超公司股價、成交量,與同類股及大盤指數明顯不同。
更二審認為吳光訓否認犯行,沒有悔意,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且不法獲利超過2000萬元,審酌一切情狀,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吳光訓2年6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2213萬餘元。吳不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