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烘培師酒駕撞死人判5年 舉「唐朝法典」求緩刑仍被駁
南投陳姓女烘培師到咖啡廳喝完含酒精的酵素開車回家,卻跨越雙黃線逆向撞死劉姓騎士,酒測值高達1.04,一審被依酒駕致死等罪判5年,陳不服上訴,還端出中國現存最早的唐朝法典「唐律疏議」主張教育性懲罰,使人改過遷善並求緩刑,二審不採信判處駁回,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女2022年10月15日在埔里某咖啡店喝完有酒精成分的自釀橄欖酵素100CC,未等酒精消退就開車打算回家,但經過西安路2段時竟然跨越雙黃線超車,加上酒精影響反應力下降,煞車不及當場撞上劉姓騎士。
但陳女見狀卻沒有立刻停車,反而轉頭加速逃離,所幸附近民眾目睹陳女打算逃跑,也立刻跳上車追趕並超車在距離案發現場136公尺處阻擋陳女,直到警方到場對陳施以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4毫克,但陳女卻拒不簽名。
被害的劉男到院前就失去呼吸心跳,經醫院搶救多日仍在10月25日因顱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死亡;南投地院一審時,陳女均坦承不諱,並有警方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監視器可佐。
南投地院一審認為,陳女犯後向到場警方承認為肇事人, 雖於初次警詢時否認酒駕,但不影響其自首效力,依法減刑,審酌陳女是第1次酒駕,但其心存僥倖,跨越雙黃線撞死劉男,漠視被害人生命,依酒駕致人於死、肇逃致人於死罪,各判她3年10月,1年10月,應執行5年。
陳女不服上訴,主張她事後懊悔、已知警惕,並舉唐朝法典「唐律疏議」中「懲其未犯而防其未然,平其徽纏而存乎博愛」,表示我國固有刑法理論,是做教育性懲罰,使人改過遷善,重新做人,自己也願盡力賠償被害家屬,請求緩刑。
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陳女所犯為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且符合自首後減刑,量處刑度已大幅減低,不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認為一審量刑妥適,判處駁回。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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