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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河川撈10尾魚 6人恐罰18萬
苗栗縣政府公告縣內後龍溪等河川主流禁止以網具捕撈,6名外地民眾前天在後龍溪龜山大橋下方違法用網具捕魚,警方據報,當場查獲6人用網具抓了10尾吳郭魚;後續將依違反漁業法函請縣府裁罰,每人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警分局20日上午9點多獲報,苗栗市後龍溪龜山大橋下方有民眾違法以網具捕撈,警方到場發現6人正準備離去,上前盤查並要求打開車輛行李箱,當場查獲捕魚用的魚網及10尾吳郭魚,隨即帶回調查;6人都稱不是本地人,不知道後龍溪是公告的禁止捕撈區域。
苗栗縣政府為保育河川生態,2011年起陸續公告中港溪、後龍溪及西湖溪、北勢溪、老田寮溪等5條河流禁止以網具捕撈,經長期推動保育,後龍溪違法網具大減,近年還常見到肥碩的毛蟹現身。
縣府農業處漁業科指出,以網具捕魚對河川生態影響大,且部分網具孔目細小,各種水產動物易被「一網打盡」,因此在後龍溪等5條河川的部分河段畫設禁止使用網具,但不限制垂釣。
此外,蓬萊溪、東河溪等10餘條溪流公告全面實施保護,封溪禁漁期間禁止垂釣、捕撈等方式獵捕水產動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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