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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槍趕浪貓太惡劣!射貓男遭警裁罰 還要上生命教育課程
9月底新北市板橋縣民大道,一男子不滿流浪貓製造髒亂,不依正常管道通報動保處處置,竟持BB槍攻擊浪貓,海山警分局鎖定射貓男,該男辯稱僅驅趕未射貓,但仍依社維法裁罰,由於行為涉虐待動物,動保處約談後要求該男接受3小時動物生命教育課程。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9月底接獲民眾報案,一名男子深夜持BB槍朝流浪貓射擊,警方通知射貓男到案,該男辯稱因貓咪便溺抓壞車,才持BB槍朝空曠處射擊驅趕未朝貓射擊。警詢後依社維法裁罰,虐貓行為則動保處裁決。
新北市動保處經約20天調查,射貓男對動保處表示,因今年5月起浪貓噪音騷擾、用髒及刮花車輛,起初以沖水驅趕,無效後才改由BB槍驅趕,堅稱沒有傷害浪貓只是驅趕。
動保處經詢問附近愛媽(餵養流浪動物愛心人士)得知沒有發現貓咪受傷,由於無具體動物受傷事證,但因持BB槍驅趕動物行為仍不妥適,因此射貓男需接受動保處3小時動物生命教育課程,以教育其尊重動物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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