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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狂人」上周涉縱火遭羈押 又因砸別人手機涉強制罪遭起訴
去年,「背包狂人」創辦人劉尚燁以300萬轉讓經營的戶外用品店給大元國際洋行,大元先支付75萬元,事後劉尚燁涉嫌二度侵入已售出的店面,在店外與大元員工楊景翔發生爭執,劉尚燁不滿楊景翔用手機錄影,徒手拍掉手機、把手機丟在花圃內。大元國際與楊景翔提告劉涉犯強制罪、入侵門市、竊盜等罪嫌。台北地檢署偵查,檢察官認為案件多涉及民事糾紛,且未扣得手機,因罪嫌不足,僅依涉強制罪起訴劉尚燁。
據了解,大元以為劉商店營收甚佳,雙方去年簽立轉讓協議,約定以300萬購買劉位於台北及台中門市的淨資產與股權,大元先支付75萬元,餘款分期付款支付。
同年9月間,劉尚燁涉嫌兩度進入已轉讓的台中及台北店面,遭大元指控他搬走33箱商品、破壞門市大門的鐵鍊及鎖頭,事後與楊景翔產生爭執,將楊的手機丟在騎樓花圃內。
偵訊時,劉尚燁否認犯行,表示大元未支付全數尾款,他當時仍是門市所在的承租人、未破壞門鎖。他坦承有把楊的手機丟在騎樓花圃內,但並未帶走。
檢察官考量,由於未扣得楊的手機,無法確認手機是否因此不堪使用,基於罪疑為輕原則,無從認定劉尚燁已達毀損犯行,因罪嫌不足,僅依涉犯強制罪起訴劉尚燁;至於劉的舉動是否造成他人財產損害,屬於民事糾葛,應另循民事程序辦理。
除了本案之外,劉尚燁疑不滿同業販售的板凳包涉嫌抄襲,日前佯裝顧客上門,趁隙把遙控點火裝置塞入戰術背包內,再鎖定打烊後遙控引爆。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和店家說詞,上周二晚間持票至桃園逮人,查獲遙控裝置、電線等證物,劉尚燁否認犯行,但物證明確,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本月12日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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