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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農會公糧遭盜賣千噸牟利千萬 總幹事喊冤提異議
農糧署稽查台南六甲區農會菁埔倉庫公糧短虧1222公噸,查出臨時雇員吳政鴻及總幹事許書豪涉盜賣公糧給碾米廠業者共侵占1249萬多元,一審認吳、許犯侵占公有財物罪分處4年、10年10月,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今開準備庭,許否認犯行,也對原審認定其侵占數量等提異議。
六甲農會菁埔倉庫公糧遭盜賣案4月間一審宣判,檢方、吳及許2人均不服上訴,民事部分仍繫屬台南地院,11月初言詞辯論。吳、許2人及其律師對六甲農會正清查其損害,包括次數、金額等具體數額尚未出爐,結果攸關其權利,進而要求作為本案審理的依據。
吳政鴻對其客觀事實並不爭執,律師認為民事部分聚焦在損害及有無賠償可能,希望等到六甲農會提出更具體損害報告及相關數額,屆時是否和解,未來在量刑上也對被告作有利主張。律師也對吳是否符合刑法上「委託公務員」身分也有所質疑外,認吳符合自首規定,請求減輕其刑。
許書豪否認犯行外,也對原審認定其侵占公糧數量為何?是否有獲得犯罪所得?或有所得金額為何?等爭點,請求法官明察。
然而,檢方認查扣電腦資料內,其帳目記載:A3六「鴻」10萬元,佐證其盜賣公糧收入,請求林姓糧商之弟作證。許書豪委任律師認為,林姓糧商之弟在偵查及調查過程均已陳述,指偏名為「阿鴻」,與本案無關,已無再傳訊的必要。
法官表示,鑑於本案與六甲農會所提具體損害報告相關,後續審理程序候核辦外,是否傳訊證人一事,待合議庭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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