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影/不只關17天!林秉樞2年2月刑期不得易科罰金 律師:難以接受
男子林秉樞毆打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一案,一審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今年7月13日判上訴駁回,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只要再服刑17天,即可重獲自由。今天他到新北地檢署報到,但檢察官今天當庭諭知原得易科罰金的2年2月刑期撤銷不得易科罰金,對此,林秉樞律師陳頂新於開庭後表示,「難以接受。」
新北地檢署表示,有鑑於受刑人慣常以暴力、脅迫手段及拍攝的私密影像對女性犯罪,且林秉樞在前案經緩刑判決後不久,仍不知警惕,又以相同手法犯罪,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獲取被害人原諒,使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如准受刑人易科罰金,無法使受刑人徹底悔悟,並將使其更加有恃無恐,昇高再犯風險,難以達到預防受刑人或社會上其他潛在犯罪行為人再為犯罪的矯正效果,而危害法秩序,今天當庭諭知林秉樞其2年2月刑期,不准易科罰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