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龜山砂石場崩塌活埋小黃運將 負責人、廠長今獲判緩刑
發生在前年10月12日凌晨,桃園市龜山區東萬壽路上的承恩砂石場,因鄰近馬路的擋砂牆無法負荷貯存千餘噸沙土數量,大量土石崩塌流出,導致駕駛計程車的戴姓男子當場遭土石活埋死亡,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將承恩砂石場魏姓實際負責人判處徒刑6月、劉姓廠長判處徒刑5月,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本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承恩砂石場魏姓實際負責人、劉姓廠長明知應注意工作場所建物的建築構造物及附置物應保持安全穩固,應注意砂石場鄰近馬路砂石儲存槽的擋砂牆體強度是否能支撐貯存的沙土數量,並應注意沙土貯存數量是否超載,且注意沙土貯存環境避免因水壓力致擋砂牆承受額外壓力,竟疏於注意,2021年10月12日凌晨4點38分,因大雨緣故,導致面臨東萬壽路1段的擋砂牆,因結構強度及承重力不足倒塌,場內砂石儲存槽內堆置逾5公尺高、1920立方公尺土石大量流出,當場將行經的計程車連人帶車活埋,造成戴姓運將頭胸部鈍挫傷及肋骨骨折、顱骨破裂骨折、氣血胸併腦實質脫出而死亡。
法官審酌,魏、劉2人輕忽廠區設備安全維護,造成戴姓運將死亡,令家屬痛失至親,所為實屬不該;惟念被告2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於偵查中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並已經履行賠償、付清款項具悔悟之意,考量被告2人均無前科,值此偵審及科刑教訓,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除均諭知易科罰金外,併予宣告緩刑2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