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瑭霏赴艾成追思會…遭毒品通緝犯勒脖搶劫 法院判決出爐
女星瑭霏(本名何映融)去年8月趕往已逝歌手艾成的追思音樂會,開車行經北捷劍潭捷運站外、中山北路5段與文林路口,遭卓姓毒品通緝犯跳車勒脖搶劫,歹徒卓男當場遭逮捕究辦。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卓男犯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
女駕駛是台灣女演員瑭霏,曾演出我的少女時代,去年8月24日下午1時31分許,正要趕往已逝歌手艾成的追思音樂會,行經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與文林路口,停等紅燈,下車開後車廂拿東西,返回車輛車門未上鎖,竟遭毒品通緝犯勒脖搶劫。
判決指出,卓男趁瑭霏未上鎖車門,直接打開右後車門闖入車內,左手手肘勒住瑭霏頸部,喊「給我錢」瑭霏雙手抓著卓男試圖拉開未成功,卓男緊接著伸出右手,搶走右前座上的PRADA錢包逃出車外,皮夾內有現金2203元以及金融卡、信用卡;瑭霏追下車大喊「搶劫」,卓男試圖奪車,手肘攻擊瑭霏左眉上方。
幸好路人目擊現場見義勇為,聯手壓制卓男,卓男在一陣拉扯中鞋子都掉了,赤腳被上銬逮捕,並查獲毒品吸食器,依強盜罪嫌送辦。
合議庭審酌,卓男正值壯年,不思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任意強盜素昧平生的女子財物,考量再平日中午人來車公共道路上任意闖入車輛,勒著女子頸部,迫使其無法反抗強盜財物,所為不宜輕縱,經考量卓男返還財物,認罪並和解,依強盜罪嫌判處5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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